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函[2001]444号  2001-06-19  全文有效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1号)第三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现将你市的《卷烟计税价格表》下达给你局,请照此执行。
 
附件:宁波市卷烟计税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