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此文件已失效或废止)
财税[2000]145号  2000-12-28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护肤护发品”税目中的香皂停止征收消费税。
二、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汽车轮胎”税目中的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对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其余轮胎继续按10%税率征收消费税。子午线轮胎,是指在轮胎结构中,胎体帘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并有钢丝帘线排列几乎接近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