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4]5号  2004-02-19  全文有效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安牌SC6336C型小汽车,按照2003年9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3]203号)规定的日期减征消费税。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