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甬地税一[2006]178号
2006-09-14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及时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7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