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 
                    
                    2018-05-02 
                    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8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