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9号  2019-10-18  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