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3年第23号  2013-03-15  全文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09年3月5日公布的《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8号),自2013年3月15日起废止。

                      部 长 苗圩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