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创新管理方式的总目标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减少审批、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强化服务上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后,批管分离体制初步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大大强化,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但是,行政审批领域政府内部条块隔阂,政策法规脱节,审批标准不够细化、条件互为前置等问题依然存在,在市场准入和创业环境方面,与公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打造创业创新的便利环境,引导经济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平台的集聚优势,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和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流的创业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改革原则
服务为本。以投资创业者便利化服务为出发点,将服务的意识、理念体现在审批标准和流程的制订上,把“方便让给公众,麻烦留给政府”的宗旨落实到具体环节。
便利为要。以满足公众、企业、社会的需求为立足点,以营造办事便捷、导向清晰的投资创业环境为目标,从投资创业者角度研究制定简便规范的行政审批标准和流程。
创新为途。以改革创新作为根本手段和途径,勇于打破不符合科学发展、不符合市场规律、不利于投资创业、不利于企业转型升级的陈旧条规和传统行政习惯。
合力为重。以统筹兼顾、密切协作的精神共谋改革,站在党和政府全局的高度,打破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政策法规之间的障碍,互动配合,合力推进。
二、改革目标和总体任务
(一)改革目标
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将先进行政管理方式和标准化理念引入行政审批服务的改革。通过建立单个事项审批标准、多部门联合审批标准和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行政理念进一步更新。各级政府和广大公务人员破除管理者本位思想,树立“以民为本,服务至上”理念;破除全能型管理理念,确立规则导向的有限管理理念;打破“部门小我”意识,树立党和政府的全局意识。讲诚信、负责任、重服务成为行为规范。
——行政审批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每一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更加明确,审批程序更加简便高效,审批行为更加规范。行业(市场)的许可(准入)标准进一步清晰透明,部门之间、法规之间互为前置、互相矛盾的现象逐步减少。
——投资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为投资创业者提供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同时也为政府提供有效的调控手段,充分运用行政审批标准的调控性和导向性,引导投资创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联合行政审批运作机制进一步顺畅。涉及多部门审批事项的政策规定之间衔接更加紧密,互动协作更加顺畅。基本建设、企业注册登记等重点投资创业领域的联合审批运作机制更加健全,统一审批、联合审批、集中审批等制度及配套措施得到更好落实。
——行政审批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压缩,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批管分离体制得到巩固和深化,行政监督更加到位,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二)总体任务
通过分步制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许可(准入)标准,逐步建立一整套基于一级政府权限内的基本建设、行业准入、技术改造和外资外商外贸等方面行政审批的一体化标准,同时建立联合审批会审会办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过程透明化。
这一改革涉及面广,体系庞大,情况复杂,因此在改革过程中要切实坚持:
——分步推进。采取先易后难、先单后联、突出重点、试点先行的方法。即先细化各个部门单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再综合形成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联合审批标准体系;先选取基础较好、贴近民生的热点行业以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基本建设领域作为试点,再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加以总结推广和深化提升。
——上下联动。这一改革涉及不同职能和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整体部署,统一行动,密切协作。
——行政审批的标准与运作机制同步推进。在研究制定联合审批标准的同时,应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联合审批运作机制。
三、近期工作和责任分工
近期以推进投资领域审批标准化为工作重点,选取关系民生的七类热点行业作为试点,研究制定不同区域、不同功能定位的行业准入标准和流程;选择特定区域的基本建设项目为试点,研究制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和环保、消防、安全以及水电气等方面的联合审批标准,并建立联合审批运作机制;深化完善已实施多年的工商注册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等多部门联合审批的成功做法。具体任务:
(一)编制单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5~10月份)。市和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以及行业规定,重点梳理每一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标准和流程,详细列明对不同的投资主体、投资规模、经营面积、兼营内容等情况下的不同条件和要求,以及申办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并按照统一的要求和格式(参考样本另发)以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
此项工作由市和县(市)区政府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各级监察、法制、审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编制七类试点行业多部门联合审批标准和流程(6~12月份)。市本级和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同步推进餐饮业(中西式餐、快餐、干湿式点心)、文化娱乐业(歌舞厅、KTV、演艺场所、健身中心、酒吧等)、修理业(机动车修理、汽车美容、洗车)、金属制品加工业(铝合金、塑钢门窗、防盗窗)、再生资源回收业、宾馆业和洗浴业等七类行业的联合审批标准编制工作。
在联合审批的标准和流程研究制订过程中,要列明上述试点行业的区域规划标准、产业准入标准、城市管理标准、环保标准、消防标准、治安标准等方面内容,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涉及审批标准和条件互为前置或相互矛盾的,由市审管办、工商局、规划局、城管局牵头协调统筹;涉及不同区域的特殊标准和要求,由市有关部门协调本系统或由所在区审管办协调相关部门提出。
此项工作由市审管办、工商局、规划局、城管局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参与(详见附件)。今年12月底前完成标准和流程编制并实施。其他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选择1~2个行业开展改革试点。
(三)建立健全联合审批标准及运作机制。凡依法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确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原则,建立联合审批运作机制。
基本建设项目是联合审批标准及运作机制建设的重点。市本级选择东部新城作为试点区域。根据试点区域的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研究制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和环保、消防、安全以及水电气等方面的审批标准,并建立起审批标准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的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运作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审管办、东部新城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详见附件)。今年6月底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选择卫星城和1~2个开发园区、产业基地作为试点区域。
(四)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告知承诺制。把行政审批的标准和流程固化到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探索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继续贯彻执行《关于扩大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完善实施程序的通知》(甬政发〔2003〕254号)精神,纳入该文件实施范围的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近年来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重新编制告知承诺书,按规定的实施程序运作。七类试点行业的联合审批标准制定完成后,应纳入工商企业注册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凡已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侧重于形式审查、书面审查的审批事项,应积极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
涉及工商企业注册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由市审管办、工商局牵头。网上审批和告知承诺制由各职能部门坚持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为新的历史阶段政府管理创新工程,服务社会和公众的民心工程,预防腐败的廉政工程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要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发改、监察、审管、法制、质监、工商、规划、城管等部门中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门工作机构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全市的改革工作。
(二)勇于创新,高标准推进改革。市和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坚持把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的具体行动,敢于打破陈规,勇于开拓创新,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路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地推进改革,切实把此项改革作为得民心、惠企业、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实事工程来做。
(三)落实责任,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确立改革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指定相关职能处室具体承担改革工作,在部门内部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职能分工格局。行政监察部门、政府督查机构要对各部门的改革进程进行跟踪监督;质监部门要做好对标准制订的指导和认证工作;法制部门要积极为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并对标准化体系进行合法性审查;财政部门要保障和落实改革的经费;发展研究部门要把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为重要课题,引入专家学者等外部智力,为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各有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指导支持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大力宣传,积极营造改革氛围。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创新性的改革。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权威部门、权威研究机构和权威专家的支持,积极拓展有利于改革创新的外部空间。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了解并大力宣传改革的进展情况和成效,积极发动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改革,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件:七类行业、基本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参与单位(点击下载)
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