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列入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的公示
  2012-10-08  全文有效
 
 

根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宁波市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申报指南》的要求,对通过专家评审拟列入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具体名单见附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如对上述项目有异议,可向宁波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办法,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联系电话:87188103 13806661022

  地址:中山西路19号

   宁波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月八日

 

拟列入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