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是否有进行调整?
发布时间:2018-12-05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12366
答: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的工资均可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