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执行日期等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85]第55号  1985-02-15  全文有效
 
 

1985年2月15日  (85)财税字第0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已于1985年2月8日以国发[1985]19号文件发布。关于条例的执行时间应从1985年1月1日开始。条例规定的“镇”是指“建制镇”。请各地区、各部门按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