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九铁路耕地占用税纳税人问题的批复
财农税字[1993]第15号  1969-12-31  全文有效
 
 

山东省财政厅:
  你厅鲁财农税字〔1993〕第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耕地占用税“谁征地、谁纳税”的规定,同意你厅意见,京九铁路占用耕地
,应由办理征地手续的各铁路工程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的,
应按其实际占用面积征税。请做好征收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