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在国内企业广泛受益的同时,这份减税降负的“大礼包”也将对外资企业轻装前进起到积极作用。
在享受到减税降负“大礼包”之前,外资企业还将搭上精简涉税事项的快车。在日前启动的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上,税务部门表示,2019年对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将再精简25%以上,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实际上,自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一窗通办”的服务已经让外资企业感受到了办税的方便。杭州博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来自瑞士的鸿志远就表示:“从以前的‘两头跑’,到现在只需要去一个窗口,提交一套资料就可以,办税成本降了不少。”
近年来,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外资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不断推出,在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的同时,也为外商创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3条促进外资持续增长的税收支持政策。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项目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2018年,我国将上述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适用范围由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和领域;同时,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将鼓励间接投资与直接投资相结合。
“2018年,中国税收优惠对外资充满吸引力,其中力度最大、效果最实的政策,当属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德勤中国副主席蒋颖认为,对于那些有再投资计划但尚未确定目标国家的外国投资者而言,对中国投资的吸引力大大增加。“中国在减税降负方面兼顾了内资和外资企业,并与国家整体的经济结构调整相协调,十分给力。”蒋颖说。
与此同时,重点领域的税收支持也在逐步完善。2018年7月,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出台文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进一步解决外资投资于高新技术领域的后顾之忧。
在普华永道市场主管合伙人庄子男看来,中国在2018年还出台了很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鼓励外资在华进行技术研发和资产升级换代。例如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将所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
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方面,近年来,税收协定谈判力度加大,税收协定网络加速扩大并完善。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11个国家(地区)签有税收协定安排。
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认为,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作为双边税务合作的法律基础,发挥着为跨境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避免双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解决涉税争议的积极作用,有效服务了我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对外开放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