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助力打造优化高效统一税收征管体系
发布时间:2019-01-14 
来源:  中国税务报
2018年是改革之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破浪前行。改革的背后,既是税收征管流程的优化重塑,也是税收征管方式的与时俱进。随着税务机构改革的持续深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持续增强,一幅税收现代化的美好图景正在徐徐展开。   夯实税收信息化基础   “税收事业要想拥有光辉灿烂的明天,根本要靠改革,关键要靠信息化。”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浙江征管业务工作基地考察时表示。   浙江征管业务工作基地是此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信息系统整合优化的“前线指挥部”。这里汇聚了全国顶尖的税务信息化人才,他们参照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事先模拟税务机构逐级“挂牌”“三定”场景,通过沙盘式推演,对280多个业务事项、470项业务流程进行全业务量、多维度测试,对1300多份表证单书、148个对外开具文书,分省、市、县三级逐一提出修改配置策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判,确保发现的问题在统一行动前解决。   “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只有做好信息系统整合优化,确保业务运行顺畅、纳税人办税便捷,才能保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说。   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是一项异常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经历省市县三级“挂牌”“三定”“管户”调整以及“金三”并库等八个阶段。毫无疑问,这是一项无比艰巨的任务。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一场场涉及亿万征管数据、关乎税收事业发展的战役悄无声息地打响:   ——为保障省市县三级“挂牌”时系统升级顺利实施,从税务总局到分局(所)五级联动,数万人挑灯夜战,确保了系统升级圆满成功,办税服务厅秩序井然,网上办税平稳顺畅;   ——2018年10月25日,全国所有县乡级税务局“三定”规定落实到位。为确保11月征期以新机构名义对外统一服务执法,纳税人办税不中断,全国税务系统采用“带电作业”方式,组织4.6万名税务干部利用7个晚上,完成系统升级工作;   ——2018年10月31日,全国统一工作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各上线单位共培训纳税人超过11万人次,完成相关基础代码表与参数表配置逾1000万条,顺利实现“一人一机一界面”通办所有税收业务功能……   另一场更为艰巨的战役——“金三”并库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金三’并库并不是简单地把两个数据库合并起来,而是要通过系统的整合,进一步梳理整合原国税和原地税的业务流程、岗责体系、人员配置等。”据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苏小全介绍,仅“金三”并库前要做的数据清理工作,就需要比对关联上亿条纳税人基础信息记录。   作为提前批试点单位,2019年1月,并库版“金三”系统在浙江省和宁波市正式上线,后续将在全国陆续推广。在集成统一的税收信息化体系的推动下,未来税收治理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将不断提升。   创新税收征管制度体系   规范意味着法治、公平和规矩,也意味着标准化、流程化和便捷化。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对税收征管制度的一次重塑,以改革为契机,税务部门全面清理修订与“放管服”改革精神不相适应的制度,积极构建科学严密、规范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深化简政放权,“简事+减负”多措并举增添市场活力。税务部门大力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全面推动减审核减事项、简资料简流程,不断改进备案方式,持续落实各项减税政策,为企业发展增添新活力。   税务注销的不断提速正是其中一大亮点。   石家庄云斑贸易有限公司的办税员任晓轩来到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清税注销业务专窗”申请企业注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当场为她出具了清税证明。“原来以为还要再跑两趟呢,没想到20多分钟就办好了。”任晓轩竖起了大拇指。   不仅如此,取消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压缩发票申领时限、全面清理办税资料、全面改进税收备案管理、全面清理涉税证明事项……一系列税收征管创新举措落地生根,让纳税人更有获得感。   ——改进税收执法,“规范+透明”促进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税务部门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打造税收执法权力的“紧身衣”,促进税收执法更加规范、公正、透明。   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税务部门统一行政处罚、政策执行口径等执法标准,明确“一事不二罚”等规则,进一步规范并减少税务检查,原则上要求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户企业最多检查一次,进一步约束执法权力,降低遵从成本。   税务部门还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并在全国税务系统上线“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减少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   探索税收征管新机制   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税务部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和风险管理。   ——实名办税全面推行。税务部门规范实名办税流程、信息采集范围和验证手段,从源头防范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从事涉税违法活动,经过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的纳税人,再次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不需要再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湖南省涟源市松源农业合作社易会计拿着票种核定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只跑一次办税厅,便申领到了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她被告知,只要通过实名认证,以后不需要报送营业执照就可以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现在办税真的不一样了,合并加优化,方便多了。”易会计感慨道。和易会计一样享受到实名办税便利的纳税人不在少数。截至目前,全国纳税人实名办税率已超过70%。   ——大数据支撑风险管理成效显著。税收数据速查手册、数据字典、数据资源目录、数据超市……越来越多新鲜名词开始走进税收征管工作,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依托的风险管理正成为税务部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不二选择。   更多大数据征管手段正如雨后春笋般涌现。2018年,各级税务机关创新“计算机扫描+人工专业复评”“重点企业剖析+行业复制推广”“发票数据利用+链条化分析”,不断提升税收风险分析精准度。   转变税收征管方式   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施行,税制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征管方式的改变。   “随着人们的收入日趋多样化,有的人收入可能来源于好几个不同的单位,难以由某一个单位进行代扣代缴。”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看来,面对数量众多的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征管要还责于纳税人,让个人自主申报、自主缴纳,税务机关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为此,税务总局积极探索建立与个人所得税改革配套的自然人税收征管机制,依托“金三”系统开发自然人税收征收管理系统(ITS)并持续升级。明确了“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新税制征管模式,搭建“一个通知+N个配套征管办法+N个操作指引”的制度框架,制定“管户+管人+管事”的个人所得税岗责体系,以征管模式和管理理念的转变,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   税收征管方式更大的变化体现在税收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随着省级税务机构“三定”落地,税收经济分析处作为一个全新的内设机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其承接的正是利用税收数据服务国家治理的职能定位。   安徽省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处处长方凯说:“以前税收数据分散在国税、地税两家,机构合并后,省局有了专门的税收分析机构,税收数据终于‘走到了一起’,改革后的税收经济分析将更加准确、全面。”   改革以来,一系列税收经济分析工作结出了累累硕果:   四川省税务局立足少数民族聚集区连片深度贫困、能源丰富和生态脆弱的实际,通过分析税收经济数据,提出税收促进创新扶贫、智力扶贫、绿色扶贫等合理化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围绕制造业、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主动为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大连市税务局利用发票等税收大数据,就全市新动能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创新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一切有效的管理都是一个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税务部门将按照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要求,坚持改革创新、联动集成,持续改革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优化升级信息系统,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