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上午10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营改增媒体吹风会。国务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国务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主任、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有关文字实录如下。
主持人 张少春: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来参加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举办的营改增媒体吹风会。下面,首先请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同志通报今年5-11月份营改增的减税情况。
王陆进: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是户数增加情况。5月1日以来,四大行业新办户数逐月稳步增加,截至11月30日,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共计1069万户,比5月初的1011万户增加了58万户。
二是四大行业减税情况。5-11月份,四大试点行业累计实现增值税应纳税额6409亿元,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105亿元,税负下降14.7%。其中,建筑业减税65亿元,税负下降3.75%;房地产业减税111亿元,税负下降7.9%;金融业减税367亿元,税负下降14.72%;生活服务业减税562亿元,税负下降29.85%。
三是营改增整体减税情况。5-11月份,除了四大试点行业减税1105亿元外,前期营改增的“3+7”行业减税1102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减税1180亿元,三项共计减税3387亿元。加上今年1-4月份营改增847亿元的减税,2016年1-11月份营改增减税4234亿元。考虑到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二手房减税因素,2016年1-11月份营改增带来的整体减税已达到4699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增值税特殊的抵扣机制,受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情况、盈利能力等因素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在不同时点存在一定波动,并非每一个纳税人在每一个时点均实现税负下降。在营改增整体减税的同时,目前有1.5%的纳税人出现税负上升,尽管在增值税税制条件下同行业不同企业税负有升有降是正常的,但对这种情况我们是高度重视的。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张少春:下面请大家提问!
新华社记者:我的问题提给张部长。营改增全面推开7个月以来,改革取得哪些积极的效应?
张少春:营改增试点是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增值税改革"作为"完善税收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深入调研,精心设计试点方案;加强培训和辅导,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形成改革合力;注重舆论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适时完善试点政策。从税制的运行实时监测情况来看,试点整体取得了良好效果,基本实现预期目的。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效应,总体上来说,就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服务业发展和创业创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预计2016年全年减税约5000亿元,其中由于可抵扣进项税增加,原增值税行业和已试点行业减税规模已超过新增试点行业减税规模。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增加有效供给。通过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一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企业主业剥离出来后,更加专注于提供某类型服务,成为效率更高、专业更强的创新主体,催生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更为广阔的空间,也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因素,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构建全国统一规范的增值税管理体系,是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通过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制造业企业外购服务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激发了制造业采购服务的积极性,实现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互促共进,加快了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同时,税收制度和管理方式的进一步成熟完善,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营改增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企业经营自主性。增值税全面代替营业税,简化了税制,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消除了增值税营业税并存对企业经营的扭曲,进一步理清了政府与市场关系。同时,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了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优质服务。
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问王总。刚才,您介绍了营改增减税的情况,有很多数据,我们听了以后觉得很振奋,特别是金融业减负14.72%。请问税负分析具体是怎么开展的?具体情况怎样?
王陆进: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改革成效,前期税务总局与财政部一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大行业进一步细分为26个小行业,确定了税负分析的口径。税务总局高度重视税负分析工作,从总局到区县级层层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团队,认真扎实地做好税负分析工作。
一是准确界定每一个试点纳税人的行业归属。由主管税务机关对1000余万户试点纳税人逐一核实其经营业务,按照26个小行业的划分口径确定每一户纳税人的行业归属,并在信息系统中打上标签,确保试点纳税人行业定位准确、身份唯一。
二是设计专门表格通过纳税人自主申报采集基础数据。我们在原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张税负变化表,由纳税人自行填报。每个申报期,纳税人既按照现行营改增政策规定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又假设仍然适用营业税制,模拟计算应缴纳多少营业税,形成一整套基础数据。
三是开发税负分析平台自动汇总、直接生成税负变化结果。每个月申报期结束后,计算机自动提取每一个纳税人的申报数据,用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去按原营业税制度模拟计算的营业税应纳税额,结果是正数就表示税负增加,负数就表示税负下降。这样得出每一个纳税人的税负变化数据。以此汇总形成每一个行业的税负变化情况。
总的说来,税务总局对外公布的营改增税负变化数据,就是通过上述方法由纳税人自主申报、计算机自动汇总形成的,这套数据涵盖了每一个试点纳税人,是全样本数据,而且细分到每一个试点行业,我们认为客观反映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全貌。
借这个机会,我还想给大家介绍一下税务部门在营改增中所做的其他工作。主要是报几组数字。
一是明确政策规定方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一起先后下发了9个政策性文件,就在几天前,12月21日还发了一个文件,明确了17个政策问题。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27个有关征管操作的公告。
二是优化服务措施方面,根据各阶段不同特点,税务总局先后四次分别出台了各20条共计80项纳税服务措施。
三是加强培训辅导方面,税务总局编写了近60万字的培训教材,整个税务系统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一共培训纳税人2130余万户次,组建营改增申报辅导队6599个,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万份,发送营改增手机短信7000多万条,制作营改增二维码1万多个。
四是增配办税力量方面,增加办税窗口17386个,增加一线办税人员2万多人,增加自助办税终端2万台。
五是强化督导落实方面,税务总局先后8次组织49个督查组,实现了对所有省区市税务部门督查工作的全覆盖。
各位媒体朋友,这些数字是比较枯燥的,但这些数字背后确实反映了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在营改增中付出的大量艰辛努力。
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问王建凡司长,对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有什么打算?
王建凡:目前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取得了各大行业整体减税的积极效应,基本实现预期目标。营改增仍处于试点阶段,我们要通过试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经验。下一步,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密切跟踪试点情况,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一方面,继续对行业税负进行监测;另一方面,通过我们已建立的多种渠道直接沟通机制,对各方反映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对于行业性、整体性的问题,积极研究妥善的解决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辅导,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新税制。
二是全面系统评估营改增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试点政策。依托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的平台,广泛搜集各方面对营改增试点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全面梳理和评估营改增试点运行效果,不断完善试点制度安排。
三是结合增值税改革和立法进程,进一步优化税制。我们将按照税收法定的要求,结合增值税改革进展,配合有关方面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在推进改革和立法过程中,将统筹研究适当简并税率等问题。根据有关方面的材料,2015年各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基本处于1.5%和27%之间,欧盟国家的增值税标准税率平均数约为21.6%,我国17%的标准税率在世界上总体属于中间水平,但目前的四档税率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偏多的。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也是完善增值税制度的关键一步。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进一步把试点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谢谢!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的问题是提给王军局长的。我们知道,今年以来,为组织实施好营改增,税务部门做了很多工作。请王军局长介绍一下税务部门推进营改增的具体实施情况、取得的效果以及下一步落实方面的措施。
王军:我想从以下四个方面扼要作一介绍:
第一,营改增落实工作扎实有序。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为了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落地、平稳实施,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相关负责同志都通过专题研究、听取汇报、现场调研、批示指示等多种形式重视、支持、指导营改增试点的推开和平稳运行,各级政府的营改增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四大试点行业的主管部门、财经界的理论工作者以及媒体界的朋友们,也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和热情支持。特别是广大纳税人对营改增试点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借这个机会我想对大家真诚地道一声感谢,谢谢大家!当然,正如您刚才所问的那样,税务部门在其中也做了大量扎扎实实让政策落地的工作,陆进同志已经做了一些介绍。既然你问到了,我再举两个小例子,加以补充说明。第一个例子,从5月1日营改增试点至12月25日,除纳税服务大厅的现场咨询、税务人员的上门辅导以外,仅从税务机关设置的12366纳税服务政策咨询热线的咨询量来看,就达到了2123万通,平均每个工作日受理近13万通,同比增加了40%。第二个例子,在营改增全面推开之前和之后,为了保证政策的平稳有序落地,税务总局两位副局长、两位总师带领60多位同志组成了临时指挥部,集中办公,快速反应,有110天都是在夜以继日的状态下度过,他们每天早晚各开一次会议,进行协调、协商、沟通、部署,县级税务局乃至服务大厅如果有问题,都可以同总局直接沟通,有效地确保了营改增试点各项政策的及时出台,各项工作的及时落地。我还想补充一点,在整个营改增推进过程当中,税务部门可能会有做得不到、不够、不好乃至不对的地方,我的态度是,诚恳接受批评,虚心采纳一切合理化建议,认真和持续地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第二,营改增减税效果实实在在。刚才,陆进同志向大家通报了营改增减税的数据和相关数据来源的一些情况,1-11月份,营改增整体减税4699亿元。我想换一个角度,用两组数据来印证一下营改增减税的数据及其力度。第一组数据,今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后,5-11月份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按照我们通常公布的扣除了出口退税之后的口径,平均增幅是3%。而去年同期同口径的税收平均增幅是8.3%。大家都知道,今年GDP的增幅比去年GDP的增幅有降低,但是差异很小,而且今年下半年以来,还有两个拉动税收增长的特殊因素,一是一度出现的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过热,二是PPI从9月起结束了连续54个月的下跌,实现了由负转正。在这种情况下,今年税收收入增幅与去年同期相比有5.3个百分点的下降,尽管有不少的因素影响,但无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明显下降是最主要的一个原因。第二组数据,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5-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利润同比增长10.1%,而去年同期同口径同比下降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期同比的大幅上升,尽管也有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无疑全面营改增试点后企业减税明显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总之,营改增确实收到了正如少春同志刚才所说的那样,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来了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营改增减税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第三,营改增试点效应好于预期。作为今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运行平稳,并且呈现渐行渐好的态势,国内外反映都是好的,改革的效应应当说比我们的预期还要好一些。刚才,少春部长、陆进、建凡同志都介绍了一些情况,我想改革的效应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直接效应。助企业增效,添市场活力,减税降负。二是外溢效应。少春部长已经作了介绍,我就不重复了。三是长远效应。我觉得一定会愈行愈好。因为营改增不仅是一项重大税收制度改革,而且是一项重大财税体制改革,还是一项重大管理机制的改革。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促进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的进一步改善,将会促进市场秩序和运行机制的进一步规范,将会促进企业治理、税收治理、财政治理、经济社会治理等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为实体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增添更多的活力和更大的动能,为实现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四,更加扎实认真地做好下步工作。我们深知,只有切实关心企业、帮助企业、助力企业,才能够不断的拓展、巩固、壮大国家的税源和财源。所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2016年度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总结工作。今年12月税款的申报期将于明年1月16日结束。我们将深入做好全面、系统、深入、透彻地分析,也就是我们讲的总结好这一“第五场战役”。其中包括解决好两个问题:(1)如果26个小行业的某一个行业真的出现了税负增加,我们将配合财政部及时出台相应的解决办法,确保每一个小行业税负真真正正做到只减不增;(2)对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特别是增加比较明显的企业,我们将给予高度关注,设身处地为企业的发展着想,从政策完善、服务优化、以及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上多下功夫。二是全力抓好2017年营改增工作。2017年营改增的减税规模会进一步扩大,这主要是由以下三个客观因素决定的:(1)明年有4个月的四大行业减税的翘尾因素;(2)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纳税人2016年购入的不动产当年可以抵扣60%,剩余的40%将在明年同明年购入的不动产60%可抵扣的部分一起进行抵扣,所以减税规模会更大一些;(3)随着政策和征管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企业对税制适应性的不断增强、内部管理的不断改进,抵扣的数额也会明显增大一些。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落实力度,加大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力度,并严格恪守"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的税收工作原则。收过头税 "害人害己害长远",是一条不能逾越的红线;落实减免税、依法减免税 "利人利己利国家",不管组织收入形势多困难,各级税务部门都将坚定不移地落实好营改增和其他的减免税政策,更好地助力企业和我国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地发展。三是配合做好增值税立法的有关准备工作。刚才,建凡同志介绍了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就不详细说了。
最后,新年就要到了,借此机会,我和少春同志代表营改增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代表今天在座的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同志们,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广大纳税人、向所有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向关心、支持、理解营改增和财政税收工作的各行各业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新年的祝福,祝大家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张少春: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媒体吹风会就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