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审计署发布了2015年9月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围绕此次审计的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
一、9月份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哪些内容?
2015年9月,审计署继续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和29个中央部门、7个中央企业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这些地区和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和部分民生政策执行情况。存量资金盘活方面,主要关注了农林水、扶贫、城乡社区事务和养老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结存情况;民生政策执行方面,主要关注了保障性住房、扶贫和社会保障、环境和生态保护、涉农及就业服务等领域项目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
二、此次公告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方面审计与以往有何不同?
推动统筹盘活财政资金,使之更好地发挥效益是审计持续关注的重点工作。本月跟踪审计在关注财政存量资金问题时,一是重点关注民生领域,抽查了地方农林水、扶贫、社会保障与就业、城乡社区事务、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服务业等民生领域476.78亿元财政存量资金;二是重点关注了项目资金结存情况;三是注重分析项目资金形成结存的原因,从制度制定、预算安排、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资金支付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剖析,重点反映还有哪些影响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的制度障碍亟需破除、哪些关键环节亟需打通。从本次审计结果看,22个省的33个项目141.76亿元资金未得到有效利用。
三、请详细谈一下影响财政资金及时有效利用的主要原因,对这些情况审计有哪些建议?
从审计的情况看,影响财政资金有效利用的因素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部分有明确专款专用要求的结余资金无法盘活,有的制度及任务安排与实际情况不符,有的预算已经做出安排,但是相关政策、办法等未及时出台,影响了资金及时使用。二是预算不细化,与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衔接不够、与项目实施不协调等。三是部分项目申报审批时间长、环节多等影响资金及时使用。四是已完成或已取消项目资金未及时统筹、因准备不充分或设计不合理等需要调整项目等。五是有关部门和单位未按时办理竣工决算,致使部分项目款项长期未结算。
审计建议尽快研究建立专项资金按照大类管理的机制,进一步清理各类专款专用条款,制定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余调整使用办法,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在编制三年滚动预算中,确保预算安排与中期规划、年度计划相衔接;实施项目库制度,做到预算项目政策办法明确、项目及实施单位具体、审批手续完备,确保当年形成支出;建立年度预算中期评估制度和高效、有序的预算调整变更机制。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清理整合审批事项,明确审批办结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此次审计反映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创业、加强环境保护、推动农业稳定发展等方面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一直是稳增长跟踪审计关注的重点内容,审计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对民生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民生资金有效利用情况和民生政策实施效果的监督,推动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惠民生、稳增长相互促进。
这次审计报告主要反映了建设进度、任务完成和建成分配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存在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此次审计发现,一些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拆迁困难、项目调整等原因,存在未按时开工或进展缓慢的问题。
二是部分地区存在虚报工程开工(完工)量的问题。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为应付上级部门考核,有的地区在仅开展前期工作、未达到开工或完工标准的情况下,虚报工程开工(完工)量。本次审计抽查发现7个省的12个市县虚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或完工量1.44万套。
三是部分地区存在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闲置的问题。个别地区的保障房建成后,由于项目基础设施不完善达不到入住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入住户数不足等原因形成闲置。本次审计抽查发现5个省的5个市县已建成的5.75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
五、此次审计还反映了哪些民生领域的问题?
本次公告还反映了部分地区在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环境和生态保护、涉农政策落实等方面政策执行不到位、任务完成率低、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如,有的地区民政局审核把关不严,为不符合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发放低保资金;一些省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率明显偏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未按计划开工;一些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个别部门和地区未及时出台促进就业创业和深化国有农场改革的具体措施或方案。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单位已经正在积极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