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具体操作细则出台 7个行业不适用
发布时间:2015-11-03
来源:
中国税网
中国税网11月3日消息,为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会计核算与管理、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等事项进行明确,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