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11月1日—30日,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开启报名季。对于那些计划报考的考生们来说,无异于冬日一抹暖阳。相对于以往在3月份启动报名来说,这是第一次在本年度开始下一年度考试的报名程序。
2015年8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安排,2016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近期以来,一些考生来电了解报名有关情况。为此,记者采访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会计评价中心)相关负责人,就2016年度全国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记者:《通知》印发以来,广大考生和社会十分关注。请您介绍一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情况。
负责人: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自1992年开考以来,已成功组织了23次。截至2014年,累计有512.9万人通过考试取得了资格证书。其中,初级348.3万人,中级153.7万人,高级10.9万人,选拔评价了一大批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会计专业人才。与此同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体系不断改革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业已成为社会广泛认可的品牌。
记者: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负责人: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5月14至18日举行,共5天、10个批次;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长分别为2小时和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记者: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条件有哪些?
负责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为: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财经法律、法规,没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具备基本条件外,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的具体条件为: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记者:请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是否能报名参加考试?
负责人: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记者:请问201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的方式和报名时间?
负责人: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全国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30日;网上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11月1日—12月5日。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具体报名时间,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请考生特别留意。
记者: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注意哪些事项?
负责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注意以下几点:⑴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能办理退考;⑵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⑷报考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同时只能参加一个批次的考试,不得使用多个身份证明报名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明必须一致;⑸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并缴费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但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记者:请问报考人员如何确认自己报名成功?
负责人:在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浙江、河南、山东、湖南、陕西、新疆等独立开展网上报名省份的报考人员,在所在省(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通过注册的,应在本省(区、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其他各省(区、市)报考人员,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或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上通过注册的,必须在全国统一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11月30日)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上的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这是网上报名的规定环节,报考人员应特别留意,以避免未查询确认而不能顺利报上名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记者:请介绍一下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的情况。
负责人:为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内容,更好地复习备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和确定的范围,并结合一年多来相关法律制度变化情况对2015年版辅导教材进行了修订,增加调整的相关内容,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告。此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也作了相应调整,考生可自愿订购。在学习辅导教材过程中如遇到疑难问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用书”栏目,通过答疑板提出问题,并注意查阅学习相关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