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保新旧版财政票据平稳过渡
发布时间:2015-09-29 
来源:  宁波财税网

为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日前,浙江省财政厅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浙江省财政票据进行了归并和整合。一是取消政府非税收入专用非定额票据,缩减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种类;二是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改版为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三是其他财政票据整合改版;四是取消财政票据的财政联,全面推进票据网上结报核销;五是建立全省财政票据种类目录管理。整合改版后,非税收入类票据分为4种11类;其他财政票据分为5种19类。新版浙江省财政票据于2015年9月1日起开始启用,旧版浙江省财政票据可延期使用至2016年3月底,逾期作废,不准使用。
我市高度重视此次浙江省财政票据的整合换版工作,加强学习和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做好旧版票据清理和新版票据启用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份,我市新旧版财政票据已双轨运行,确保了新旧版财政票据使用的平稳对接和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