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新产业成税收新亮点 上半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增长6.3%
发布时间:2015-07-28 
来源:  人民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7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半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情况。

  税收与经济增长基本协调

  金融业税收增收贡献大,新兴服务业税收呈现亮点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59373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6.3%。

  “从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看,与经济增长基本协调。”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陆进介绍说,今年上半年,税收收入体现出增幅回升、三产税收上升的特点,一季度和二季度税收分别增长3.4%和8.8%,增幅回升明显。二产和三产税收同比分别增长3.1%和6%,占总收入的43.8%和56%,三产税收增速和比重持续明显高于二产,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逐步取得成效。

  在行业方面,金融业税收增收贡献大,新兴服务业税收呈现亮点。上半年,金融业税收增长31.4%,增收2597亿元,是拉动总体税收增长的主要力量。一些新兴服务业税收增长较快,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24.9%,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税收增长2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增长23.7%,成为税收增长亮点。

  “今年上半年,出口退税增幅较高,有力支持了外贸增长。”王陆进介绍,按照国务院要求,税务部门制定实施出口退税管理规范,加快办理出口退税,上半年全国出口退税6565亿元,增长12.4%。

  多项税改稳步推进

  营改增减税1100多亿元,卷烟消费税实现控烟与增税双赢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营改增、卷烟消费税、资源税等各项税制改革稳步推进。”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说。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509万户。上半年,“营改增”共减税1102亿元。郭晓林表示,按照改革计划,今年要完成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

  今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在批发环节加征0.005元/支的从量消费税。从6月份首个税款征收期看,卷烟批发环节从价计征消费税63.4亿元,同比增长118.13%;从量计征的消费税5.8亿元,为净增长,两项合计增收40亿元。

  “卷烟消费税改革实现了控烟与增税双赢。”郭晓林介绍说,据测算,今年5月10日至31日,卷烟商业批发环节销量同比减少15.9%,实现了控烟与增税的双重效应。

  今年上半年,多项资源税改革稳步向前推进,从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看,政策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上半年25个产煤省煤炭资源税累计征收181.64亿元,比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增加125.97亿元。按照上年同期收费项目和标准计算,减少涉煤收费基金177.8亿元,煤炭资源税费总体减负51.84亿元,下降22%,吨煤减负3.10元,全国煤炭销售收入资源税费负担率从7.42%下降到5.77%。

  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全力抓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