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组合拳共同出击十面“霾”伏
发布时间:2014-04-02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全国20省份104个城市深中“霾伏”、33个城市现重度污染10个城市严重污染,破解十面“霾伏”成为2014两会10大热点……近年来,关于大气污染的新闻报道铺天盖地,雾霾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治霾已经成为如今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令人颇为安慰的是,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正在形成。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今年中央财政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3月21日国务院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加大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治理,努力改善重点地区雾霾状况。
  响应大气污染防治总动员,各部门都在积极推动,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打出了一套多税种并举的大气污染防治“组合拳”,大力推动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的落实,发挥税收对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调节功能和引导作用。
  从事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增值额与营业额 免征或退还增值税和营业税
  2013年,山东沂州水泥集团总公司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1873.76万元,公司用退税并追加部分资金上马了生料辊压机节能、回转窑烟气脱硝、除尘系统改造等节能减排工程,使粉尘、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大大降低。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基本国策,国家对企业销售自产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和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的特定建材产品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予以免征增值税或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对大型水电企业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对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夏社骏感叹:今年投入到污水处理和烟气排放设备改造方面的资金将逾6000万元,企业担子很重,幸运的是长期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12年至2013年减免增值税720多万元,大大减轻了经营压力。
  免征增值税就是企业销售此类产品或提供此类劳务不缴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就是企业先申报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再将税款全部或部分税款退给企业,它比免税对购销双方带来的优惠更大——本环节已缴税款将被全部或部分退回,但不影响下个环节的税款抵扣。
  税收政策还规定,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地处浙江省宁波市的国电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自2013年11月投产,至今4个月累计发电12043.34万千瓦时,相当于少燃烧14801.27吨标准煤。公司财务负责人崔宇琦表示,国税部门已给我们办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4261.03万元。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去年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额也达到1007万元。
  从事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所得 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国税局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很到位,去年企业获得减免税近500万元,其中减免企业所得税109万元,为公司后续改造升级提供了资金支持,让我们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心更充足了!”长沙市岳麓区从事除硫除尘控烟雾排放的高科技企业湖南博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明清说。
  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废水(液)、废气、废渣,再生资源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置、环境监测仪器仪表、清洁生产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以及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2012年5年间,全国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约100亿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购置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约70亿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优惠约50亿元。
  资源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税种 共同给力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
  保康县地税局作为湖北省资源税改革试点单位,在2013年全国磷矿石行情低迷、全县磷矿石销售总量下降的情况下,累计征收磷矿资源税5735万元,同比增长8.56%。2014年磷矿石行情升温后,1至3月已征收资源税1715万元,同比增长37.36%。该局局长刘文玉表示,磷矿资源税由从量定额征收到从价定率征收,公平了贫矿富矿间的税收负担,使更多中低品位磷矿石得到开采和利用,实现了经济与税收的可持续发表。
  资源开采对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有所伤害,我国对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矿产品、生产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征收资源税,具有环境补偿性质。
  为了节约资源,减少大气污染,2011年9月修改了《资源税暂行条例》,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将焦煤从煤炭税目中单列,将贵重非金属矿原矿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中单列,将稀土矿从有色金属矿原矿中单列,大幅度提高了单位资源税征收额度。税务总局今后将加大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改革力度,实现税收与资源价格升降挂钩。
  消费税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适当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对于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同样明显。比如将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商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对烟、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征收不同税率档次消费税;又如高污染商品适用较高税率,对鞭炮、焰火按1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气缸容量4.0升以上的小汽车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限制高污染产品消费;再如低污染、低能耗商品实行低税率乃至免税政策,对气缸容量(排气量)1.0升(含1.0升)以下的小汽车只按1%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和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鼓励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
  为鼓励使用小排量汽车,减少废气排放,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规定税率是10%)征收车辆购置税,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2年实施的车船税法,对占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载客少于9人的汽车)的税负,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从1.0升以下到4.0升以上分7档税额,最大排量乘用车的车船税额是最小排量乘用车的车船税额的9倍。同时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环境保护税立法步伐加快 税收治霾将更加给力

  能否开征环境保护税、如何征收管理,是全社会议论关注的热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最急迫解决的就是水和大气污染问题。税务部门也正在为环境保护税做积极准备。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财税、环保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由于环境保护征税对象特殊,征管流程复杂,已经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调研,初步理出环境保护税征管流程,完成了国际经验收集整理和初步的经济数据测算工作。201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向国务院报送了环境保护税立法的请示,国务院法制办根据征求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下一步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送审稿再次征求意见,修改后提请国务院审议,审议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该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费改税是涉及到多部门的系统工程,今后财税、环保等部门将加强协调沟通,努力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扎实做好环境保护费改税征管准备工作,应用财税手段,推动治理大气污染,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给子孙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