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严打发票违法犯罪答问
发布时间:2013-04-12 
来源:  中国税务报

近年来,制售假发票和虚开、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严重扰乱我国财经和税收管理秩序,损害社会诚信,败坏社会风气,成为干扰正常社会经济活动的顽疾之一。国家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在不断完善治本之策的同时,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积极成效。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

问: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这其中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答:目前,我国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多发、高发势头仍未得到根本遏制,在一些地区和领域问题仍然较为严重,我们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利益驱动。我国实行以票管税、凭票报销的财税制度,发票承载着多项功能。社会上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平衡财务收支、逃避纳税、走私洗钱或贪污贿赂等目的,加之税法意识淡薄,通过不法途径取得虚假发票,形成了需求巨大的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给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现实土壤和环境,使得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呈现居高不下态势。同时,发票相关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与发票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税收征管法》、《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发票管理、财务记账凭证和银行转账支付等规定,难以适应当前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需要。

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呈现智能化、专业化趋势。近年来查处的发票犯罪案件多以家族成员和同乡邻里为骨干,具有组织网格层次分明、跨区域作案的串案和窝案等特点,呈现出智能化、产业化趋势,有些甚至已经形成分工明确、组织细化的产业链条。一些不法分子使用计算机、扫描仪和印刷机等专业设备精心制作的假发票,在外观、防伪和纸张等方面与真发票相似度极高,加大了辨别真伪的难度。社会公众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意识有待增强。当前,社会公众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正确、规范使用发票的能力有待提高,消费之后索要发票、举报发票违法线索和积极参与抵制虚假发票的意识有待增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仍需努力建立。

发票违法犯罪问题涉及社会监管诸多方面,必须齐抓共管,建立完善的综合治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2008年11月,国务院成立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等17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遵循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统一协调和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问:国家税务总局如何加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力度?去年取得什么成效?

答:近几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协调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从制度建设和根本性措施上研究解决发票违法犯罪问题的同时,加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补充通知》,统一部署2012年税务系统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一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遵循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在不断完善发票制度建设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查办了一批涉税大案要案,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势头,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进一步成效。据统计,2012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会同公安等部门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11.2万余件,查处各类非法发票1.35亿余份;各地税务机关共检查企业24万余户,查处违法受票企业10万余户,查处非法发票583万余份,查补税款77.49亿元,加收滞纳金7.62亿元,罚款16.19亿元。

问: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具体措施包括:第一,以部门协作为基础,严厉打击假发票“卖方市场”。各地税务机关密切配合公安部门打源头、端窝点,严厉打击职业犯罪团伙和犯罪网络。2012年,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11.2万件(其中,税务机关查处案件9万余件),打掉发票犯罪团伙660个,捣毁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犯罪窝点138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873名。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在人员流动密集场所、货物集散地以及主要街面上兜售、倒卖发票及散发代开发票信息的行为开展拉网式行动,坚决打击社会上公开倒卖、销售假发票和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通信管理、公安和工商等部门继续加大对发票违法信息的整治力度,阻截违法短信息,关停发布销售发票违法信息网站,整治销售非法短信群发设备行为,依法停止违法手机号码通信服务。2012年,全国共治理手机发票类违法短信4512万条,阻截网站登载发票类违法信息50万条。

第二,以发票检查为切入点,全面整治发票“买方市场”。各地税务机关按照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和查案必查票的工作要求,明确规定对受票企业的检查步骤、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和检查时效。2012年,全国税务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27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4万余户,查处违法受票企业10万余户。

第三,以行业发票检查为重点,大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地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对金融、保险、广告、餐饮娱乐、药品与医疗器械、房地产与建筑安装、电信和石油石化等发票违法问题高发、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并结合当地实际,选择本地区发票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一并组织检查。2012年,各地税务机关在上述重点行业以及地方自选行业的发票检查中,共检查企业近20万余户,查处发票违法企业8万户,查补税款62.7亿元,罚款及滞纳金近18亿元。自2012年8月以来,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整治工作,现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核查医疗机构6553户(其中公立医院1754户),采集发票信息1100万份;各地税务机关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营利性医疗机构17447户,查处违法企业3945户,查补收入8.36亿元。

问:针对发票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今年会采取什么措施?

答: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贯彻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一如既往地保持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各项工作;要遵循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好与发票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发票使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发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有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态势,进一步优化经济和税收管理秩序。

今年,税务机关开展发票整治工作的重点行业包括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和营利性的教育培训等行业。要重点检查一定金额以上发票及其业务的真实性,要逐票比对、逐票核查。各地税务机关要继续配合公安机关认真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对制售假发票犯罪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追源头、端窝点,联合查办一批发票犯罪大要案件,有效遏制重点地区发票违法犯罪势头。要继续配合通信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不断完善发票违法信息治理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对发票违法信息的举报受理、线索收集、鉴定、通报及综合治理工作。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和监察等相关部门做好对行政、事业等非纳税单位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