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扶持: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多彩
发布时间:2012-09-27 
来源:  中国税务报

  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首先得益于国家在十年间不断推出相关产业规划和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作出整体部署,勾画文化产业发展道路,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2002年,十六大明确划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第一次对文化产业发展作了全面系统规划。2009年7月,国务院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发展文化产业已经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2011年,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

  数据显示,自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年均增长率达15%以上,高于GDP增速。2009年,尽管遭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文化产业仍保持较快的发展态势:全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8400亿元左右,比2008年增长10%.

  2004年~2010年,国家先后命名两批共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4批共204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催生了一批有较强实力、竞争力、影响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壮大一批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园区。据测算,2010年国家级园区基地的收入平均增长率都在40%以上,国家级园区基地的总收入达到2500亿元,总利润达到365.2亿元。其中,我国动漫产业更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壮大,2005年产值不足100亿元,到2011年已增加到621.72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40%.

  这十年,是我国文化设施数量剧增的十年,也是文化财政支出增长最快的十年。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一五”到2001年,国家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共计610.42亿元。而2007年~2011年,5年间国家投入的文化事业费达1454.99亿元,年均增长20%,5年相当于前50年两倍有余。文化开支的这种增速在新中国历史上,在改革开放以来,都是前所未有的。

  2010年,全国确立的文化基建项目共有11983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90.07亿元,比2007年增长46.4%;建筑面积1243.46万平方米,比2007年增长140.8%;竣工项目5260个,竣工面积315.53万平方米,比2007年增长129.8%.

  同时,近几年的文化事业费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基层、用于农村,通过文化事业费结构的调整,有效改善了文化民生,促进了文化权益均等化。2011年,西部地区文化事业费108.59亿元,占全国的27.7%,比重比2007年提高了6.2个百分点。文化事业费进一步向基层倾斜,2011年,县及县以下文化机构文化事业费187.12亿元,占47.7%,比重比2007年提高了19.5个百分点。

  十年来,国家在税收政策方面也对文化产业给予多重优惠。自2003年以来,伴随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推进,有关部门先后研究出台了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进口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5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文化体制改革以来的首个针对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办文化企业,从事数字广播影视、电子出版物等研发、生产和传播的文化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基本上涵盖了文化产业各领域和环节。2007年2月,第二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也被纳入到税收优惠政策之中。

  据统计,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税收政策惠及了全国2000多家转制文化单位,减免税收近百亿元。

  2009年3月,财税部门对文化企业的税收政策作出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并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同年,财税部门还出台了专门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1年,财政部明确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