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草案征求意见 划定七档征税
发布时间:2010-10-29
来源:
新京报
车船税法草案征求意见,乘用车将根据排量划定七档征税 车船税最低60元最高5400
中国人大网昨日(28日)公布车船税法草案征求意见,乘用车根据排量划定七档征税。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显示,1.6升以上-2.0升(含)税额为660-960元,4.0升以上税额为3600-5400元。
草案规定,车辆适用税额由省区市政府按照规定,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目前车船税的依据为2006年由国务院制定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对于乘用车,无论排量和价值大小,统一征收60-660元的税额。
同时公布的车船税法草案说明解释,豪华车和普通车按相同税额缴税,未充分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和应有的调节功能。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排量 车船税
1.0升(含)以下 60-360元
1.0升-1.6升(含) 360-660元
1.6升以上-2.0升(含) 660-960元
2.0升以上-2.5升(含) 960-1620元
2.5升以上-3.0升(含) 1620-2460元
3.0升以上-4.0升(含) 2460-3600元
4.0升以上 3600-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