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按照工资总额申报试运行工作拉开序幕
发布时间:2010-10-13
来源:
宁波财税网
积极探索和推进我市社保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税务部门对社保费的全责征收,是国家税务总局近年努力推进的工作重点之一,也是贯彻落实《省社保费征缴条例》以及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的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工作,现将在全市开展社保费按照工资总额申报试运行。
社保费按照工资总额申报试运行工作,就是要求所有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直接向主管的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于目前此项工作是试运行,所以仅限于实行网上申报的所有企业,待条件成熟再推广到所有参保单位。
日前,市财税局已经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行工作布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主管税务机关要在做好目前由劳动部门提供应征数据的社保费征收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行网上申报企业按照工资总额试运行申报工作,申报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申报时间与纳税申报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