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税部门启动涉税事项“跨区通办”
发布时间: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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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市国税局从2010年7月12日起,打破纳税人办税的地域界限在我市实施部分涉税事项“跨区通办”,以切实为纳税人提供就近、便利、快捷、高效的办税服务。
什么叫“跨区通办”?“跨区通办”是指按照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区域范围内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在办理申报征收、报税认证、发票(收据)领购、代开发票、纳税证明、税务简易处罚、纳税咨询辅导等涉税事项时,可以根据就近便利原则,不受主管国税机关的限制,自主选择区域范围内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上述七大类涉税事的全新办税模式。
我市国税部门启动涉税事项“跨区通办”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10年7月12日起,在北仑、开发、保税、大榭四个区域内实施七大类三十项事项的“四区跨区通办”;第二阶段是从2010年8月16日起,在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开发、保税、大榭八个区域内实施六大类二十项事项的“八区跨区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