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文规范国企重大事项决策
发布时间:2010-07-16
来源:
证券时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为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意见》指出“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是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意见》详细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诸如“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决策作出后企业应当及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等。
《意见》指出要及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其中提到要组织人事部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机关,应当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