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海关邮寄物品进口税起征点大幅降低
发布时间:2010-07-14 
来源:  中国税网

 



  喜欢通过网店海外代购化妆品、手表、服装等商品的市民注意了。据悉,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公告,今年9月1日起,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只有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才能免于征税,否则将依法征收进口税,而在此之前的起点最高为500元。
  据了解,目前绝大多数的海外代购都是通过网上店铺完成的,卖家通过海外的合作伙伴采购商品,再按照正规手续和途径邮寄回自己的网店上销售。记者昨天在淘宝网输入“海外代购”,很快就出现了12361个搜索结果,由此可见海外代购的风靡程度。
  百元商品要征税卖家成本大增加
  淘宝网重庆商盟表示,新政策一出来,将使靠低价优势日渐流行起来的网上海外代购,不得不面临尴尬的处境:提高售价,将行邮税转嫁给顾客,无疑将令商品失去竞争力;如果不提价,所赚取的利润可能还不够缴纳的税款。
  “肯定有影响,特别是对那些大的网络代购卖家。”提到这事儿,在淘宝网做韩货代购的李小姐肯定地说。据悉,以海外代购最常见的化妆品为例,海关总署2007年发布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规定,香水、乳液、粉底的完税价都是每件100元,按照之前海关对邮寄物品征税的起点最高为500元的规定,市民需要寄10瓶及以上才会纳税。
  比较一下就会发现,按照新规,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达到或超过50元就要收税。以50%的税率计算,从国外邮寄一瓶香水或乳液便需要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