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1号  2020-03-12  全文有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

          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