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党委与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 共同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14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按照税务总局党委与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税务总局党委与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近日召开2020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工作。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吴海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税务总局党委通报了党的十九大以来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通报了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2019年以来发现的税务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税务总局党委委员于春生、任荣发、刘丽坚、王道树依次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结合分管和联系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就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改进措施。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其他班子成员分别结合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情况,交流工作体会,提出工作建议。

王军指出,建立总局党委和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是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具有重要意义。这次会议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非常具有针对性。今后,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个机制,从具体问题抓起,一次集中研究一个重点问题,共同构建总局党委和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格局。

王军强调,税务系统作风建设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关系税收改革发展任务圆满完成和税收现代化顺利实现。总局党委和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会上驻总局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入细致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认真吸纳有关意见建议,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税务系统深深扎根、化风成俗。总局党委一班人要齐心协力,坚定不移共同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从总局党委抓起、严起,党委委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的同时,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作风建设。总局各司局和各级税务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从细小处入手,一项工作一项工作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加大问责和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巩固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吴海英在讲话中肯定了税务总局党委推动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取得的成效。吴海英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持续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指引。各级税务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对标对表,不断增强抓作风改作风正党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按照赵乐际同志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要求,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系统谋划设计,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效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要在工作部署落实与避免增加基层负担之间把握好平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