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怡建
总结“十三五”税制改革成功经验,谋划“十四五”深化税制改革发展前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当前,总结“十三五”税制改革成功经验,谋划“十四五”深化税制改革发展前景,对于建立公平、合理、科学的税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意义深远。
“十三五”时期,中国进入了全面深化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创新驱动发展重要时期,税制改革随之进入攻坚阶段。其中,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四大税改相继出台,取得了重要的历史性突破。
增值税扩围、改制、减负和立法改革全面推进。增值税扩围,2016年5月1日,我国在部分行业试点取得成功基础上全面实施营改增,实现了货物和服务统一征收增值税制,完成了增值税消费型转型。增值税改制,在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我国又不失时机地先后三次降低增值税税率,17%税率降为13%,13%和11%税率合并后降为9%,将企业留抵税由下期抵扣改为增量留抵税当期退税,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起征点。这些政策使税制更合理,大幅减轻了企业增值税负担。增值税立法,为了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巩固增值税改革成果,2019年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增值税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转为由人大直接立法,并进入立法议程。
个人所得税综合分类结合和专项扣除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决定,作出了三方面重大改革。税制模式方面,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由按月分类计税改为按年度合并计税,从制度上解决多收入来源个人税负轻于少收入来源个人等不合理问题。费用扣除方面,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同时,新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费用扣除改革有利于较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负担。反避税方面,对于个人通过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以及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补征税款。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实现了公平、合理、减负和规范的改革目标。
资源税扩大征税范围和改变计征方式改革着力理顺税费关系。扩大征税范围,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2016年率先在河北实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2017年,试点扩大到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和宁夏等地区。森林、草原、滩涂等其他自然资源也逐步纳入征收范围。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少数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除此之外,计税依据总体上由销售量调整为销售额。清理收费,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资源税改革有利于调节资源收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税“清费立税”,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施行,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物,由过去的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改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环保税,标志着我国已有独立的绿色税种。
展望“十四五”,在应对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环境变化,推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制度,创新税制体系任重道远。需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推动建立税率单一、调节消费和体现中性的现代增值税制。实施消费税改革,更好地发挥消费税在促进转型、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推动企业所得税改革,应对国际竞争、世界性税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进一步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更好地平衡税收公平与效率,合理税收负担。改革进出口税收,更好地发挥税收在扩大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方面的政策导向作用,带动我国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调整。加快数字经济税制改革,应对新兴发展的数字化经济,保障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数字经济税收国际合作,消除数字经济国际化面临的税制壁垒。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