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人民观点) ——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③
发布时间:2020-12-08 
来源:  人民日报

      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既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也要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入冬后天气渐冷,北方城市已经供暖,南下旅游也日益火热;“15分钟生活圈”在上海浦东不断完善,各项公共服务在步行15分钟范围内均可获得;湖北武汉启动“江豚回归江城”工作,旨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广袤大地上,处处展现着幸福生活的画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我们就要不断制定新的阶段性目标,一步一个脚印沿着正确的道路往前走。”“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如何进一步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如何让老百姓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更满意、更顺心?如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怎样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未来一个时期,国内市场主导国民经济循环特征会更加明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会不断释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牢牢扭住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进一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一方面,我国拥有14亿人口,持续优化分配结构,推动消费升级,将进一步释放国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我国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新型城镇化等领域投资空间巨大,加快这些领域投资建设,不仅将显著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也将为扩内需提供强劲动力。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扩大内需上下更大功夫,就能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同时,显著提升我国经济自主性和发展质量。

  美好生活,不仅意味着更高的生活品质,也意味着必须在更深层次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当前,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但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为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强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远景目标,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我们就一定能向着这个目标不断迈进。

  我们既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也要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近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授予1689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80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他们中有夜以继日进行攻关的科研工作者,也有聚焦实业、矢志创新的企业家,有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驻村书记,也有穿梭于大街小巷的快递小哥。这些优秀劳动者代表,是各行各业奋斗者的缩影,是人民力量最直接的体现。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就要不断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汲取人民群众创新创造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这一点到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深刻认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针对性,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就一定能在新发展阶段创造新辉煌、铸就新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