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关于优化税收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5方面出台17条举措;青海出台13条措施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明确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江苏推出一揽子税收优惠落实举措支持科技创新……今年4月是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多地税务部门连日来密集发力,出台相关举措优化税收服务,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税惠春风正吹暖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之路。
“我们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若出现涉税风险,可能导致企业声誉受损,并造成一系列损失。”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金属锂及锂系合金新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财务负责人安明艳表示,铜梁区税务局和科学技术局联合推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前辅导服务,两部门联合走访企业进行政策辅导、项目鉴定、申报指导,帮助企业准确享受政策。2022年至2023年,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款2800余万元。
这背后离不开“税园企”联络机制的优化完善。记者了解到,重庆税务部门加强与科创园区管理部门联动,组织人员走进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2个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个科创园区,开展“税助新质”惠企政策主题宣讲活动,围绕创业投资、研究与试验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面对面讲政策、送服务、问需求、解难题。
事实上,重庆日前发布《关于优化税收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提供全生命周期税费政策支持、提供场景化多元化税费服务、发挥税收大数据积极效能、优化分级分类后续管理、健全工作协调保障机制5方面,推出17条举措,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当前,多地税务部门正频出新招,加强部门间协同,深入科技创新产业链,优化税收服务。例如,贵州毕节“新质生产力企业税费服务站”日前揭牌,“税务+工商联+协会+商会+企业”多方联动,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大连建立“智税联”服务机制,通过“数据+政策”的精准匹配,实现“政策找人”“精准推送”,“一站式”解决企业困难;西安各级税务部门成立“税链长”团队,按照产业发展逻辑,为重点产业链提供贯通全链的政策咨询与纳税服务。
“科技创新是加快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关键,而企业是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精细化落实相关税费服务,有利于降低企业科技创新相关税费成本,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税务部门相关服务不断“上新”的背后,离不开国家税惠政策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近年来我国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惠政策持续“加码”。例如,去年国家将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当前,这项税惠红利正不断转化为企业创新发展的巨大动力。
“新产品研发首先需要资金的支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让我们企业在研发投入上的比重实现‘五连增’。”承德露露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李艳军算了一笔研发红利账——2023年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3056.7万元,同比增长42.5%,创下历史新高。据了解,今年该企业正研发跨品类组合产品,这笔税费减免资金能让企业产品更顺畅地实现多元化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专家普遍认为,减税降费从追求规模转向注重精准有效,未来税费优惠政策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将有进一步发力空间。
“这意味着在均衡宏观税负稳定的基础上,通过结构性的调整实现对于科技创新及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同时也进一步优化现有税制结构,发挥税收对于加快新质生产力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李旭红说。
她进一步建议,可根据企业发展及科技创新的不同阶段,创新不同的税费优惠方式;运用数字化的现代税收征管技术,优化税费服务,提升政策效能;同时,进一步增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税费支持服务,发挥人力资本对于促进科技创新的积极效应。
(记者:李昱佑)